苄·丁PD20090197
- 登记证号
- PD20090197
- 农药名称
- 苄·丁
- 农药类别
- 除草剂
- 剂型
- 可湿性粉剂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32.5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广东大丰植保科技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9-1-7
- 批准日期
- 32.5%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苄嘧磺隆1.5%
丁草胺31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水稻抛秧田 |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| 120-180克/亩 | 药土法 |
1.水稻抛秧后4-6天:与湿润细沙(土)混合均匀后撒施。水田保持3-4厘米浅水层5-7天。 2.防治以块茎繁殖的恶性杂草:在水稻移栽10-20天,恶性杂草生长初期,排干田间水,兑水15公斤(300-500倍)均匀喷施于杂草叶部,尽量避免直喷稻苗心叶。施药后2天,复水层3-5厘米,保持5-7天。
本产品是根据南方水稻栽培和杂草发生特点研制成功的一种高效、安全的稻田一次性除草剂。对一年生杂草(如稗草、莎草、鸭舌草等)及部分多年生杂草的防效高,并增强对块茎繁殖的恶性杂草如矮慈姑、眼子菜等恶性杂草的防除效力。对光稳定,能被土壤生物分解,对下茬作用安全。
1.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,不能用于沙质地和渗漏田。 2.药后如遇大雨,请注意排水,以免浸没秧叉产生药害。 3.秧田,直插田上使用必须经当地农业技术部门试验,示范取得成功后方可使用。 4.使用本品时穿长衣长裤、戴手套等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。 5.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;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6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。
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若摄入,要催吐。若误食中毒,应立即灌服大量清水,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,没有专门的解毒药。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