稻瘟灵PD20090191
- 登记证号
- PD20090191
- 农药名称
- 稻瘟灵
- 农药类别
- 杀菌剂
- 剂型
- 乳油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40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润立博(山东)植物保护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9-1-7
- 批准日期
- 40%
- 备注
- 2023年11月6日,变更原持有人山西省临猗中晋化工有限公司。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稻瘟灵40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水稻 | 稻瘟病 | 83-117毫升/亩 | 喷雾 |
施药的最佳时期应在稻瘟灵发病初期分别施药,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,每次施药间隔为7-10天。
稻瘟灵原药外观为白色结晶,略有硫臭味;本产品是由稻瘟灵原药,乳化剂溶解在适宜的溶剂加工的农药制剂,按推荐剂量使用,对水稻稻瘟灵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
1.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,安全间隔期为28天。 2.本产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。 3.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衣、带防护手套,施药期间不得吸烟、饮食,药后立即洗手、洗脸。 4.喷药时要均匀周到。 5.对水生生物有毒,应避免污染水塘和河流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 6.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。 7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1.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、痉挛、恶心、呕吐等。 2.如发现中毒,立即脱离现场,脱去污染的衣服中断中毒接触和继续吸收。 3.如误服立即携本标签送病人到医院救治,应立即催吐,洗胃,皮肤接触或误入眼睛,应用清水洗干净。必要时送医院急救并对症治疗。
1.本品低毒,按有毒品贮运。2.应采取防护措施,防潮、防湿、防热,置于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保存,并加锁保存;勿与粮食、药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它物品同贮同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