吡虫·仲丁威PD20090121
- 登记证号
- PD20090121
- 农药名称
- 吡虫·仲丁威
- 农药类别
- 杀虫剂
- 剂型
- 乳油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25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9-1-7
- 批准日期
- 25%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仲丁威24%
吡虫啉1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水稻 | 飞虱 | 50-75毫升/亩 | 喷雾 |
| 甘蓝 | 蚜虫 | 40-60毫升/亩 | 喷雾 |
1.适用于甘蓝蚜虫或水稻飞虱发生盛期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。 2.稻田施用前后10天内不得使用敌稗,以免发生药害。 3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4.本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21天,甘蓝14天,最多使用2次。
本品具有触杀、胃毒作用,并有一定的熏蒸和杀卵作用。用于防治甘蓝蚜虫和水稻飞虱。
1.本品对鱼高毒,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,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,用药后的田水不可马上排入鱼塘等水源,禁止药物及清洗药具的废水直接排入鱼塘等水源。 2.为减缓害虫抗性产生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 3.施药时应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操作,佩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,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,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4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5.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产品。 6.为提高喷药质量药液应随配随用,不能久存。
中毒症状:头晕、乏力、面色苍白、呕吐、多汗、瞳孔缩小、视力模糊。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、意识不清,眼结膜充血、流泪、胸闷、呼吸困难等。 急救措施: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 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就医。误服:携带标 签,送医院对症治疗,大量吞服可洗胃,在病人清醒时可催吐,可用阿 托品0.5-2.0mg口服或肌肉注射,重者加用肾上素。禁用解磷定,氯磷 定,双复磷,吗啡。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