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氰·辛硫磷PD20090104
- 登记证号
- PD20090104
- 农药名称
- 甲氰·辛硫磷
- 农药类别
- 杀虫剂
- 剂型
- 乳油
- 毒性
- 中等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25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湖北犇星农化有限责任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9-1-7
- 批准日期
- 25%
中等毒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甲氰菊酯5%
辛硫磷20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棉花 | 棉铃虫 | 60-92毫升/亩 | 喷雾 |
1.在棉铃虫卵孵盛期施药,最佳喷药时间为下午4点以后。 2.本品对高粱、大豆、甜菜、瓜类敏感,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,以防产生药害。
本剂由有机磷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混配,杀虫谱广,具有触杀、胃毒和驱避作用。
1.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。 2.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、口罩、手套,勿与皮肤接触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,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3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水生物、家蚕有毒,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。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用具。 4. 安全间隔期棉花14天,每季最多使用3次。 5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。 6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、痉挛、恶心、呕吐等。 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,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,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。洗胃时,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。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