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PD20090086
- 登记证号
- PD20090086
- 农药名称
-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
- 农药类别
- 杀虫剂/杀螨剂
- 剂型
- 乳油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0.2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山东京博农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9-1-7
- 批准日期
- 0.2%
- 备注
- 2023年2月15日,变更原持有人京博农化科技有限公司。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0.2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甘蓝 | 小菜蛾 | 50-60毫升/亩 | 喷雾 |
| 甘蓝 | 甜菜夜蛾 | 50-60毫升/亩 | 喷雾 |
1.在卵孵化盛期或低龄幼虫期兑水均匀喷雾,要保证植株叶片正反两面细致均匀喷雾。防治大龄甜菜夜蛾时,需要使用推荐量高量。 2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1.本品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甘蓝害虫小菜蛾、甜菜夜蛾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 2.具有触杀和胃毒双重作用,一般害虫接触药剂后,在4-6小时内停止取食,6-12小时内发生不可逆转的麻痹击倒,24-36小时达到死亡高峰。 3.持效期长:在植物表面渗透性较好,附着力较好,较耐雨水冲刷,使用后药剂有效渗入植物叶片形成二次杀虫高峰,虫卵兼杀,持效期长达10天以上。
1. 本品在甘蓝上使用,安全间隔期为5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 2.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。 3. 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 4.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;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 5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和吸烟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6.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。 7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,行动失调,肌肉颤抖,严重时导致呕吐。急救措施:若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若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若误服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,可引吐,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。如误服中毒,引吐,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巴比妥 、丙戊酸等活性药物。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