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硫·福美双PD20090082
- 登记证号
- PD20090082
- 农药名称
- 甲硫·福美双
- 农药类别
- 杀菌剂
- 剂型
- 可湿性粉剂
- 毒性
- 中等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81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9-1-7
- 批准日期
- 81%
中等毒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甲基硫菌灵33%
福美双48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苹果树 | 轮纹病 | 600-800倍液 | 喷雾 |
1. 本品应于苹果树轮纹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药,在叶片的正反面和受害部位重点均匀喷洒。 2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该制剂是一种内吸杀菌剂,具有内吸、预防和治疗作用。干扰菌的有丝分裂中纺锤体的形成,影响细胞分裂。对苹果树的轮纹病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
1.本品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。 2.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 3.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;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。 4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5.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 6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
中毒症状表现为: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,重者头痛、头晕,心律、呼吸加快,血压下降,抽搐、循环衰竭,呼吸麻痹而死。皮肤、眼结膜和呼吸道受刺激引起结膜炎和角膜炎,炎症消退较慢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迅速催吐、洗胃、导泻。对症治疗。忌油类食物,禁酒。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