噻嗪·杀虫单PD20090072
- 登记证号
- PD20090072
- 农药名称
- 噻嗪·杀虫单
- 农药类别
- 杀虫剂
- 剂型
- 可湿性粉剂
- 毒性
- 中等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70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江苏省扬州市苏灵农药化工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9-1-7
- 批准日期
- 70%
中等毒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噻嗪酮10%
杀虫单60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水稻 | 二化螟 | 60-80克/亩 | 喷雾 |
| 水稻 | 飞虱 | 60-80克/亩 | 喷雾 |
1、防治二化螟在螟卵孵化始盛期施药; 2、防治稻飞虱在飞虱低龄若虫初期至高峰期使用,最佳时间1-2龄若虫高峰期,均匀喷雾喷雾稻丛中下部;3、注意喷雾均匀,视虫害发生情况,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,可连续用药2次。4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本品为混配制剂,具有较强的触杀、胃毒和内吸传导作用,对鳞翅目害虫的幼虫有较好的防治作用,该药主要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、稻飞虱,持效性较好。
1、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20天,每季节最多使用2次。2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 3、药液避免接触白菜、萝卜,否则将出现褐斑及绿叶白化等药害,对棉花、烟草和某些豆类易产生药害 、马铃薯也较敏感,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。4、不能与强酸、强碱物质混用。5、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,防止药液口鼻吸入,施药后应清洗手、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。6、空容器不可挪作它用,清洗容器及喷雾器的洗涤水不可流入鱼塘、河道。7、使用后废弃包装须深埋藏或烧毁,或咨询当地环保部门。8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。9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中毒症状:噻嗪酮对人、畜毒性较低,无全身中毒反应。杀虫单早期中毒为恶心、四肢发抖,呼吸困难,瞳孔放大。急救1、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,一旦接触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;2、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;3、切勿吞服,如误服,应立即携此标签,就医对症治疗,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,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,但注意防止过量。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。
1.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,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或过热的地方。2.远离家禽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和种子等同贮同运。3.远离儿童,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