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维·氯氰PD20090060
- 登记证号
- PD20090060
- 农药名称
- 阿维·氯氰
- 农药类别
- 杀虫剂
- 剂型
- 微乳剂
- 毒性
- 低毒(原药高毒)
- 有效成分含量
- 2.4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广东省珠海市华夏生物制剂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9-1-7
- 批准日期
- 2.4%
(原药高毒)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阿维菌素0.3%
氯氰菊酯2.1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十字花科蔬菜 | 小菜蛾 | 750-1050 | 喷雾 |
1、本品系微乳剂,用药前必须兑水稀释并摇匀。 2、喷药时间选择在早晚比较凉爽时进行,注意 时间不宜过长,避开中午高温下操作,最好 选择无风之日进行,避免逆风施药。 3.于害虫低龄幼虫盛期施药。
本品为抗生素杀虫剂和拟除虫菊酯 类杀虫剂复配制剂,兼具抗生素杀虫剂 和菊酯类杀虫剂的特点,作用于害虫的 神经系统,具有较强的触杀、胃毒作用, 杀虫速度较快,持效期较长。并且有延缓害 虫产生抗性的作用。
1.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萝卜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最多用药2次。在十字花科蔬菜甘蓝上的安全使用间隔为7天,每季最多用药3次。 2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体产生。 3.本品对蜜蜂,鱼类、蚕、鸟、蚯蚓等水生生物有毒。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应避免药液和包装容器污染池塘和水源,废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应再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4.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 5.应严格按照常规施药操作进行,配药要戴无破损的橡皮手套和防毒口罩,不使农药接触皮肤和眼睛。施药时要穿长衣、长裤、佩带帽子、口罩、手套等防护用品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6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药液。 7.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
1、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、痉挛、恶心、呕吐等。 2、迅速将中毒者移至阴凉通风处,尽快用肥 皂水或用清水清洗已染药液部位。 3、如误服,立即携本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救治,如判断以阿维菌素中毒为主,应速引吐,并服吐根糖浆或麻黄 素,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,如巴比妥、丙戊酸等。如判断以氯氰菊酯中毒为主,对症治疗,不可催吐。
贮存、运输时应保持包装完好,保持阴凉、 黑暗、干燥、通风,应防止冻结和强光直晒:应 远离生活用品、食物、饲料和禽畜,应存放在 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避免与眼睛皮肤直接接触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种子等其他商品等同贮同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