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虫气雾剂WP20090012
- 登记证号
- WP20090012
- 农药名称
- 杀虫气雾剂
- 农药类别
- 卫生杀虫剂
- 剂型
- 气雾剂
- 毒性
- 微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0.66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广东省中山市盈科化工实业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9-1-5
- 批准日期
- 0.66%
微毒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氯菊酯0.24%
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0.22%
胺菊酯0.20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卫生 | 蚊 | / | 喷雾 |
| 卫生 | 蜚蠊 | / | 喷雾 |
| 卫生 | 蝇 | / | 喷雾 |
1.本品能有效驱杀蚊、蝇和蜚蠊(俗称:蟑螂),使用方便,是改善环境卫生的理想用药之一。 2.可直接对准蚊、蝇及蟑螂出没的地方喷射。 3.按每10平方米喷射15秒的剂量,向空间适量喷射。 4.喷后人畜立即离开房间,关闭门窗约20分钟,再次进入必须充分通风后方可。
1.切勿向火焰喷射,切勿放置在温度超过摄氏50度的地方。 2.喷射后进入房间前,务必开门窗充分通风。 3.切勿将罐戳破,切勿倒置喷射,切忌服食。 4.空罐严禁回收充装,切勿向人体或食物喷射。 5.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用后洗手。 6本品对蚕、鱼有毒。蚕室内及其附近、鱼塘或河流禁用。 7.过敏者禁用。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1.本品无特效解毒药,应对症医治。 2.如误食,严重者请即刻送医就诊。 3.如眼睛、皮肤接触药液,请用清水冲洗。
1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种子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。 2.运输装卸时要小心轻放,严禁猛烈撞击,不得倒置。 3.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