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基硫菌灵PD20090040
- 登记证号
- PD20090040
- 农药名称
- 甲基硫菌灵
- 农药类别
- 杀菌剂
- 剂型
- 可湿性粉剂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70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山东省青岛格力斯药业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9-1-5
- 批准日期
- 70%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甲基硫菌灵70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水稻 | 稻瘟病 | 100-143克/亩 | 喷雾 |
1.本品在水稻稻瘟病发病前用较稀浓度施药可预防病害发生,发病后,间隔7-10天施药一次,可连续用药2-3次,每亩兑水50公斤左右,注意喷雾均匀。 2.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本品为多菌灵的先导化合物,为内吸性的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的杀菌剂,通过植物根和叶吸收。在植物体内代谢为多菌灵,从而起到抑制β-微管蛋白的生物合成,干扰菌体有丝分裂中纺锤体形成,继而抑制菌丝的菌丝体、菌管和附着胞形成的作用。按推荐剂量使用,对水稻稻瘟病有较好防效。
1.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。 2.本品不能与铜制剂等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。不能与多菌灵、苯菌灵混用,以免产生抗性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。 3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4.在使用之前,一定要仔细阅读标签的注意事项。 5.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 6.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避免污染水源。
中毒症状:皮肤、眼结膜和呼吸道受刺激引起结膜炎和角膜炎,炎症消退较慢。 如药液溅于皮肤,立即用碱性肥皂洗涤。如药液溅于眼内或喷药过程感到不适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。如误服,并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,无特效解毒剂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包装袋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