辛硫磷PD20090017
- 登记证号
- PD20090017
- 农药名称
- 辛硫磷
- 农药类别
- 杀虫剂
- 剂型
- 乳油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40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四川先易达农化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9-1-5
- 批准日期
- 40%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辛硫磷40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棉花 | 棉铃虫 | 50-62.5毫升/亩 | 喷雾 |
1.本品在棉花棉铃虫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前施用。 2.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,所以田间喷雾最了在傍晚和夜间施用,贮存时放在暗处。如遇施药后1小时内下雨,应补施药剂。
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无内吸作用;对鳞翅目害虫的幼虫有良好作用效果,可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。在规定使用技术条件下,本品对作物安全。
1.本品在棉花上使用安全间隔期14天,每季最多使用3次。2.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,以免分解失效。3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的产生。高梁、黄瓜、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,不慎使用会引起药害,应按已登记作物规定的使用量施用,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。4.本品对蜜蜂,鱼类等水生生物,家禽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,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。5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;施药期间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。6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。7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症状:头痛,头晕,恶心,呕吐,多汗,无力,胸闷,视力模糊,胃口不佳等;不慎吸入,应立即将中毒者带离现场,到空气新鲜地方;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;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解毒剂可用阿托品,解磷定。禁用吗啡,吩噻嗪,茶硷,利血平。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不能与食品,饮料、粮食,饲料等混合储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