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热蚊香液WP20140003
- 登记证号
- WP20140003
- 农药名称
- 电热蚊香液
- 农药类别
- 卫生杀虫剂
- 剂型
- 电热蚊香液
- 毒性
- 微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0.6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河北廊坊乐万家联合家化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9-1-1
- 批准日期
- 0.6%
微毒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氯氟醚菊酯0.6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室内 | 蚊 | / | 电热加温 |
1. 拧开瓶盖,将药瓶向上旋上加热器。 2. 接通电源,打开开关,指示灯亮,表示开始工作。 3. 用毕,关闭开关或切断电源。 4. 当药液用完后,请先切断电源,待冷却后更换新药液。请配套使用本品电热蚊香液和加热器。
本品选用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,经国际先进工艺加工而成,具有优良的驱(杀)蚊效果。本品挥发稳定,可以提供长达300小时驱蚊保护,适合于居室、办公室、餐馆等室内场所使用,为您创造一个安宁舒适的环境。
1. 使用前请阅读本说明并按说明使用。 2. 使用时注意通风,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。 3. 请勿拆开电加热器。 4. 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勿与食物一起存放。 5. 接触药液后请洗手;若勿食,请立即就医。 6. 勿近火源,避免阳光直射。 7. 用后请及时断电。 8.使用时远离家蚕、鱼类和蜜蜂等,蚕室内极其附近禁用。 9. 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携此包装及时就医。 10.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。
1.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、呕吐等,过敏者禁用。 2.误服则应携此包装立即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防雨、阴凉、通风地方,远离火源或热源,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。产品搬运时要轻取轻放,严禁猛烈撞击,翻滚、日晒,重压和雨淋。不能与食物、粮食、饮料、饲料、种子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