苯甲·丙环唑PD20140034
- 登记证号
- PD20140034
- 农药名称
- 苯甲·丙环唑
- 农药类别
- 杀菌剂
- 剂型
- 微乳剂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40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海南正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9-1-1
- 批准日期
- 40%
- 备注
- 2024年2月4日,变更原持有人海南正业中农高科股份有限公司。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苯醚甲环唑20%
丙环唑20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水稻 | 纹枯病 | 11-19毫升/亩 | 喷雾 |
1.本品应于水稻纹枯病发生初期使用,注意喷雾要均匀,视病害发生情况,每隔7-10天施药一次,可连续用药2次。2.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3.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,每季作物作最多用药2次。
本品为甾醇脱甲基化抑制剂,抑制细胞壁甾醇的生物合成,阻止真菌生长。
1.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 2.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;虾蟹套养稻田禁用;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;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。 3.施药时要均匀不留死角。 4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好防护服、戴手套、口罩和护目镜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立即洗手、脸等裸露部位。 5.本品应与其他保护性杀菌剂轮换使用。 6.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7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。
1.对眼睛有较强刺激性,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,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。 2.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3.不慎接触皮肤,用清水及肥皂清洗污染的皮肤不慎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如果刺激不断发生,立即请医生诊治; 4.一旦误服不能催吐,及时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。无特殊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