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| 登记证号: | PD20140031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14-1-2 | 有效期至: | 2029-1-1 |
| 农药名称: | 甲维·毒死蜱 | 毒性: | 低毒 | 剂型: | 水乳剂 |
| 登记证持有人: | 江苏稼穑化学有限公司 | ||||
| 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25% | ||
| 备注: | 2023年7月28日,变更原持有人江苏省绿盾植保农药实验有限公司。 | ||||
| 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| 水稻 | 稻纵卷叶螟 | 60-80毫升/亩 | 喷雾 |
| 有效成分信息 | ||
| 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|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| emamectin benzoate | 0.2% |
| 毒死蜱 | chlorpyrifos | 24.8% |
| 农药登记证号: PD20140031 | ||||||||
| 登记证持有人: 江苏稼穑化学有限公司 | ||||||||
| 农药名称: 甲维·毒死蜱 | ||||||||
| 剂型: 水乳剂 | 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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毒性及其标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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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25% | 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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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0.2%
毒死蜱24.8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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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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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技术要求:
1.本品应在稻纵卷叶螟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。 2.本品对烟草、莴苣、瓜苗、玫瑰花、茶花、杜鹃花较敏感,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,以防产生药害。 3.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4.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,每季水稻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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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性能:
本品为生物源农药与有机磷农药的混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。产品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,可有效防治水稻纵卷叶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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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:
1.本品由生物源农药与有机磷农药混配而成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 2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蜜蜂群的影响,开花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湿药器具。虾蟹套养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。 3.本品不可与呈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 4.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5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。 6.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,鸟类保护区禁用。 7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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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毒急救措施:
中毒症状:毒死蜱中毒表现为抽搐、痉挛、恶心、呕吐等;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中毒,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,行动失调,肌肉颤抖,严重时导致呕吐。 急救治疗:不慎吸入,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,若判断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中毒为主,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,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r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(如巴比妥、丙戊酸等)。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,用阿托品1~5mg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用解磷定0.4-1.2g 静脉注射( 按中毒轻重而定);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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储存和运输方法: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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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质量保证期: 2年 | 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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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:
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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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核准日期: 2014-01-02 | ||||||||
| 重新核准日期: /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