吡虫啉PD20140011
- 登记证号
- PD20140011
- 农药名称
- 吡虫啉
- 农药类别
- 杀虫剂
- 剂型
- 可湿性粉剂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70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江苏优嘉植物保护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9-1-1
- 批准日期
- 70%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吡虫啉70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烟草 | 蚜虫 | 2-3克/亩 | 喷雾 |
| 甘蓝 | 蚜虫 | 2-3克/亩 | 喷雾 |
| 观赏月季 | 蚜虫 | 2.6-3克/亩 | 喷雾 |
1、本品应分别于甘蓝蚜虫发生初期,月季蚜虫生育期为成、若虫发生期或月季生长期为花蕾孕育期,烟草蚜虫发生始盛期施药,施药时注意均匀周到,施药时先将推荐剂量药剂充分溶解于少量水中,再加入到所需水量,混合均匀后喷雾。2、大风天或降雨前后不宜施药。 3、本品对豆类、瓜类较敏感,施药时注意应避免将药液飘移至上述作物上。4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在烟草上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
本品为烟碱杂环类杀虫剂,主要作用于害虫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,从而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,具有内吸、胃毒、触杀作用,在推荐剂量下可有效防治甘蓝、观赏月季和烟草蚜虫。
1、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物质混用。2、对蜜蜂家蚕有毒,作物花期避免使用本品,桑园、蚕室附近禁用;对赤眼蜂有极高风险,避免接触。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。3、残剩药剂妥善处理,不可污染河流、池塘及水源。4、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、戴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时不可吸烟、饮水、进食。施药后洗手和脸。5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。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1、避免药剂与皮肤、眼睛直接接触,一旦接触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 2、不慎吸入,应立即将吸入者转移至清新处。 3、如因疏忽或误用而发生中中毒现象时(症状如:全身乏力,肌肉感觉僵硬,呼吸障碍,全身发抖,较严重时可能出现肌肉痉挛),请立即携此标签就医,对症治疗。
1、本品应以原包装加锁放置于阴凉(小于40℃)干燥处和儿童、无关人员等触及不到的地方,远离热源或火源。 2、避免阳光直接照射,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种子、肥料等同贮同运。 3、搬运及运输过程中,轻拿轻放。运输中应注意防雨防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