硫磺·三环唑PD20086366
- 登记证号
- PD20086366
- 农药名称
- 硫磺·三环唑
- 农药类别
- 杀菌剂
- 剂型
- 可湿性粉剂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45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江苏康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8-12-30
- 批准日期
- 45%
- 备注
- 2022年05月26日,变更原持有人江苏江南农化有限公司。2023年1月19日,变更原持有人江西日上化工有限公司。2023年5月24日,变更原持有人江西江南绿岸生态科技有限公司。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三环唑5%
硫磺40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水稻 | 稻瘟病 | 100-150克/亩 | 喷雾 |
1、本品为保护性杀菌剂,田间发现少量病株时就应该开始施用; 2、防治穗瘟,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3天; 2、穗瘟防治在水稻齐穗期或破口初期施用一次,隔10~14天施用第二次; 3、在施用时,植株大或病菌发生严重时用高剂量,植株小或病菌发生轻时用低剂量; 4、本品对黄瓜、大豆、马铃薯、桃、李、梨、葡萄等作物敏感,施用时防止飘移该类作物上; 5、每季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,安全间隔期21天;
本品为无机硫类农药硫磺和三唑类农药的混剂,系保护性杀菌剂,具内吸传导性,主要是抑制孢子萌发和附着孢形成,从而有效地阻止病菌侵入和减少稻瘟病孢子的产生,同时干扰病菌正常的氧化还原过程。
1、本品长期贮存会出现结块现象,兑水摇均后不影响使用; 2、本品不能和硫酸酮等金属盐类药剂混用; 3、施用时应戴防护镜、面具和手套,穿防护服,并禁止饮食和吸烟;使用后饮食和吸烟前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。 4、对水生生物有一定的毒性,注意不要污染水源和水系。 5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对眼睛、皮肤、粘膜刺激性较强,接触农药的部分可引起接 触性皮炎。误食者立即催吐、洗胃、导泻,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。忌油类食物,禁酒。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
本剂应原包装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种子、食物、饲料、饮水火源、热源,严禁太阳光直接曝晒,置于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,避免霜冻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