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氯·辛硫磷PD20086364
- 登记证号
- PD20086364
- 农药名称
- 高氯·辛硫磷
- 农药类别
- 杀虫剂
- 剂型
- 乳油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35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宁夏三丰化工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8-12-30
- 批准日期
- 35%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高效氯氰菊酯1%
辛硫磷34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棉花 | 棉铃虫 | 60-80克/亩 | 喷雾 |
1、本品应于棉铃虫低龄幼虫发生高峰期施药,视棉铃虫发生情况每隔7天左右施药1次,可连续用药2-3次。 2、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,最好在傍晚和夜间施用,贮存时放在暗处。 3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本品由高效氯氰菊酯和辛硫磷复配而成,对棉铃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二者复配能提高防治效果。
1、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。 2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 3、本品对鱼类、水生生物和蜜蜂毒性高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影响、蜜源作物开花期禁用。不要在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 4、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物质混合使用。 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6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7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
中毒症状:抽搐、痉挛、恶心、呕吐等。 如药物溅到皮肤或衣物上,要用肥皂和清水冲洗;如溅到眼中时,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;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,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,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,可以使用阿托品皮下或解磷定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若判断为高效氯氰菊酯中毒为主,无特殊解毒剂,对症治疗,大量吞服时可洗胃,不能催吐。
1、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 2、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 3、严禁与食品、饮料和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