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草·莠去津PD20086343
- 登记证号
- PD20086343
- 农药名称
- 甲草·莠去津
- 农药类别
- 除草剂
- 剂型
- 可湿性粉剂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55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辽宁红泽科技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8-12-30
- 批准日期
- 55%
- 备注
- 2024年4月28日,变更原持有人辽宁省丹东市红泽农化有限公司。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甲草胺25%
莠去津30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春玉米田 | 一年生杂草 | 200-250克/亩(东北地区) | 土壤喷雾 |
1、本品应于春玉米播后苗前施药,每亩兑水30-40公斤喷雾,注意喷雾均匀,施药前整地要平。勿多喷或漏喷。 2、玉米3、4、5叶期喷雾。
本产品是由甲草胺和莠去津原药复配而成的。其特点是苗前不用打封闭药,既可杀死已出土的杂草,又可封住未出土的稗草、马唐、牛筋草、狗尾草等多种杂草。
1、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。 2、本品不宜与强碱、强酸性物质混用。 3、土壤有机质含量较低的砂性土壤,不宜使用本剂,有机质含量超过6%的土壤,不宜作土壤处理;过于干旱的土壤会影响药效发挥,施药后一周内下雨灌溉有利药效发挥。 4、使用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、口罩,穿好防护服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。 5、与其他作物间作或套种的春玉米田,勿用本品。 6、清洗器具的废水,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。用过的容器和废弃包装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7、避免孕妇、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接触本品。 8、蔬菜、大豆、桃树、小麦、水稻等作物对该药敏感,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田。9、废弃物应妥善处理,不能乱丢乱放,也不能做他用。
对眼睛、皮肤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。 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 不慎溅入眼睛中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 皮肤接触时,用清水和肥皂洗干净。 如大量误服中毒时,可用吐根糖浆诱吐,呕吐停止后,服用活性炭及山梨醇导泻,或使患者呕吐并用等渗浓度的盐溶液或5%碳酸氢钠溶液洗胃。无特效解毒剂,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,对症治疗。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储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