苄·乙PD20086314
- 登记证号
- PD20086314
- 农药名称
- 苄·乙
- 农药类别
- 除草剂
- 剂型
- 可湿性粉剂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20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河北中保绿农作物科技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8-12-30
- 批准日期
- 20%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乙草胺15%
苄嘧磺隆5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移栽水稻田 | 一年生杂草 | 28-39.3克/亩 | 药土法 |
| 移栽水稻田 | 部分多年生杂草 | 28-39.3克/亩 | 药土法 |
建议在早稻移栽后的5-9天,中晚稻移栽后的4-7天均匀撒施。
1、本品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,可有效阻碍氨基酸的生物合成,阻止细胞分裂生长,从而使敏感杂草生长机能受阻,幼嫩组织过早发黄,根部坏死。2、本品有效成分可在水中迅速扩散,被杂草根部和叶片吸收,并转移到杂草各部位,作用于整棵植株。3、对水稻安全。
1、本品只限于水稻大苗移栽田使用,对秧田、抛秧、直播、漏水、弱苗、工厂育苗、杂交接种、小苗移栽等田禁用。2、禁止将有药田水排放到荸荠、席草、慈菇、泽泻和莲藕等田,更不可用药。3、严格掌握用药量,不能随意加大用药量,禁止喷雾法施药。4、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,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。只能作土壤处理,不能作杂草茎叶处理。5、施药时稻田内必须有水层3-5cm,使药剂均匀分布。施药后7天不排水 、串水,以免降低药效。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。7、用过的容器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8、施药时注意安全防护,施药后及时进行个人清洗。
对眼睛、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。 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,没有专门的解毒药。用水冲洗皮肤和粘膜。如果摄入,要催吐。
1.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 2.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 3.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