精吡氟禾草灵PD20086277
- 登记证号
- PD20086277
- 农药名称
- 精吡氟禾草灵
- 农药类别
- 除草剂
- 剂型
- 乳油
- 毒性
- 微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150克/升
- 登记证持有人
- 黑龙江九洲农药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8-12-30
- 批准日期
- 150克/升
微毒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精吡氟禾草灵150克/升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春大豆田 |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| 60-80毫升/亩 | 茎叶喷雾 |
1、施药的最佳时期为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—5叶期,每亩兑水10—20升。 2、在单子叶杂草与阔叶、莎草混生地块,应与防除阔叶杂草的除草剂搭配使用。3、每季作物最多施药1次。
本品为苗后茎叶处理,能有效防除春大豆田中的一年生禾本科杂草。
1、本品对水稻、小麦、玉米等禾本科作物有药害,应注意避让。 2、本品有迟效性,一般在施药后数天杂草出现中毒症状,表现为停止生长,芽和节间出现枯斑,3周后完全枯死。 3、高温干旱或杂草较大时,用药量、兑水量均用高限。 4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。 5、施药时穿长衣长裤、戴口罩等;此时不能吸烟、饮水等;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。 6、清洗器具的废水,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;废弃物应妥善处理,不能随意丢弃,也不能做他用。
皮肤接触时,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;溅入眼睛中,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严重时就医;若误服,饮大量清水进行催吐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。暂无特效解毒药。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处,远离火源、热源及儿童存放,并加锁。 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储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