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硫·福美双PD20086258
- 登记证号
- PD20086258
- 农药名称
- 甲硫·福美双
- 农药类别
- 杀菌剂
- 剂型
- 可湿性粉剂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70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江苏省南京博臣农化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8-12-30
- 批准日期
- 70%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甲基硫菌灵40%
福美双30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苹果树 | 炭疽病 | 600-800倍 | 喷雾 |
本品在苹果树上使用应在炭疽病发病初期时,每隔7-8天用药一次,混匀,全田均匀喷施一次。
本品是配比而成的一种低毒杀菌剂,具有较强的内吸作用和较长的药效期,并且具有保护作用。用于防治苹果树上的炭疽病。
1.本品每季作物最多施药2次。 2.在苹果树上使用最后一次施药距收获的天数(安全间隔期)为21天。 3.本品不可与含铜、汞及碱性农药混用或前后紧接使用,用剩药须密封保存。 4.配药后采用二次稀释的方法配制。 5.一般选早晚施药,上午10时至下午3时不应施药;施药前应注意天气预报,施药后应2小时内无雨。 6.施药时要注意防护,如戴口罩、防护帽等。施药期间不得饮食、吸烟。 7.施药过程中产生的残剩药剂和废旧包装物不能随意丢弃,应作统一处理。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不能污染鱼塘、河流等水体。本品对鲶鱼剧毒。
本药剂,如误服可引起强烈的消化道症状,如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等,严重时可导致循环、呼吸衰竭,皮肤沾染侧常发生接触性皮炎、糜烂等现象。误服者应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,并随带此瓶速去医院诊治。
1.本品易燃,在贮存和运输中应存放于阴凉、干燥和远离火源的地方。 2.勿与食品、饲料混放,及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 3.运输时应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水淋洒。 4.运输中包装件堆码高度不应高于3.0米,装卸时轻拿轻放,不要摔和倒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