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氰·辛硫磷PD20086235
- 登记证号
- PD20086235
- 农药名称
- 甲氰·辛硫磷
- 农药类别
- 杀虫剂/杀螨剂
- 剂型
- 乳油
- 毒性
- 中等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25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安徽喜丰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8-12-30
- 批准日期
- 25%
中等毒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甲氰菊酯3%
辛硫磷22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棉花 | 棉铃虫 | 75-100克/亩 | 喷雾 |
1.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,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,可连续用药2-3次。 2.本品对瓜类、莴苣苗期及烟草敏感,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,以防产生药害。 3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本品是有机磷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。具有触杀、胃毒作用,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,可杀死棉花作物上的棉铃虫幼虫,宜在幼虫早期试药。
1.产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。 2.本品由菊酯类农药与有机磷农药混配而成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 3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 4.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 5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 6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口服立即发病。轻度: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多汗、无力、胸闷、视力模糊、胃口不佳等,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-50%;中度: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呼吸困难、肌肉震颤、瞳孔缩小、精神恍惚、行走不稳、大汗、流涎、腹疼、腹泻。重者还会出现昏迷、抽搐、呼吸困难、口吐白沫、大小便失禁、惊厥、呼吸麻痹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 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进医院医治。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。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