乙草胺PD20086231
- 登记证号
- PD20086231
- 农药名称
- 乙草胺
- 农药类别
- 除草剂
- 剂型
- 乳油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81.5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黑龙江省绿洲农药厂
- 有效期至
- 2028-12-30
- 批准日期
- 81.5%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乙草胺81.5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春大豆田 |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小粒种子阔叶杂草 | 120-140毫升/亩 | 土壤喷雾 |
| 春玉米田 |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| 120-140毫升/亩 | 土壤喷雾 |
| 春玉米田 | 部分阔叶杂草 | 120-140毫升/亩 | 土壤喷雾 |
1、本品为土壤处理剂。在大豆、玉米播后苗前进行土壤处理,可防除单、双子叶杂草,使用安全。 2、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,最佳施药时期为播种后、出苗前。3、均匀喷雾土表,每亩用水50-60公斤。4、本品受土壤湿度影响较大,低洼地易产生药害,土壤干旱时施药后要浅混土。
本品是选择性芽前除草剂,可被植物幼芽吸收。单子叶植物通过芽鞘吸收。双子叶植物下胚轴吸收传导。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,有效成分在植物体内干扰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,使幼芽、幼根停止生长。
1、使用本品时药械必须清洗干净。 2、本品受土壤湿度影响较大,低洼地土壤湿度大时,易产生药害,土壤干旱时,施药后要浅混土。 3、本品在温度低于零度以下产生结晶,属于正常现象,使用时如有结晶,用热水加温溶解,不影响药效正常发挥。不能用火烤。 4、低洼易涝地注意排水,有明水时易对作物造成伤害。 5、本品易燃,远离火源。 6、用后包装物严禁乱丢,要集中回收,统一处理,防止污染环境。
1、药剂一旦接触皮肤、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。 2、不慎误服时,不宜催吐,并立即送医院救治。
1、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通风阴凉处。 2、远离儿童。 3、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、种子等混合贮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