硫磺·甲硫灵PD20086228
- 登记证号
- PD20086228
- 农药名称
- 硫磺·甲硫灵
- 农药类别
- 杀菌剂
- 剂型
- 可湿性粉剂
- 毒性
- 微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70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四川省川东农药化工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8-12-30
- 批准日期
- 70%
微毒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硫磺35%
甲基硫菌灵35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黄瓜 | 白粉病 | / | 喷雾 |
1.本品防治白粉病在发病前或初期,均匀施药才能保证较好的效果。 2.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本品是甲基硫菌灵和硫磺原药复配加工而成的杀菌剂,具有内吸、预防和治疗作用。对防治黄瓜白粉病有较好的效果。
1、本品安全间隔期为4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。 2、可与多种农药混合使用,但不能与铜制剂、硫酸铜等金属盐药剂混用。 3、应避免在桑园、鱼塘、养蜂等场区施药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 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 4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 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5.关于农药废旧容器:玻璃的要打碎深埋;塑料的药穿透,在焚烧炉中 焚烧,清洗器械水不要倒入水道、池塘、河流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 理,不可做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。 7、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。
中毒症状:全身性中毒作用较轻,对皮肤、粘膜刺激性较强,接触农 药的部分可引起接触性皮炎。皮肤、眼结膜和呼吸道受刺激引起 结膜炎和角膜炎,炎症消退较慢。 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 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 如误服本品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。可立即催吐、洗胃、导泻;忌油类食物,禁酒。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