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基硫菌灵PD20086213
- 登记证号
- PD20086213
- 农药名称
- 甲基硫菌灵
- 农药类别
- 杀菌剂
- 剂型
- 可湿性粉剂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70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山东利邦农化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8-12-30
- 批准日期
- 70%
- 备注
- 2024年4月28日,变更原持有人山东信邦生物化学有限公司。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甲基硫菌灵70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姜 | 叶枯病 | 30-57克/亩 | 喷雾 |
| 苹果树 | 轮纹病 | 800-1000倍液 | 喷雾 |
1. 本品应于苹果轮纹病发生初期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,视病害发生情况,每7-10天左右施药一次。 2. 本品与苯菌灵、多菌灵等有交互抗性,不能与之轮用或混用。 3.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4.本品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;本品在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
属苯并咪唑类,是一种内吸杀菌剂,具有内吸 、预防和治疗作用。它在植物体内转化为多菌灵,干扰菌的有丝分裂中纺锤体的形成,影响细胞分裂。对苹果树轮纹病有较好的防治果,宜在病害发生初期施药。
1. 尽量减少使药次数, 不能长期单一使用,应 与其它杀菌剂轮换使用。 2.切勿将甲基硫菌灵或其空容器弃于水田、沼泽、河流、湖泊等水体中。 3. 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 4.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5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 6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症状:皮肤、眼结膜和呼吸道受刺激易引起结膜炎和角膜炎,炎症消退较慢。 急救措施:若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如误服中毒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院根据中毒情况对症治疗,可催吐、洗胃 。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