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基硫菌灵PD20086206
- 登记证号
- PD20086206
- 农药名称
- 甲基硫菌灵
- 农药类别
- 杀菌剂
- 剂型
- 可湿性粉剂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70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陕西省蒲城美尔果农化有限责任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8-12-29
- 批准日期
- 70%
- 备注
- 2023年6月21日,增加猕猴桃褐斑病。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甲基硫菌灵70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猕猴桃 | 褐斑病 | 600-800倍液 | 喷雾 |
| 苹果树 | 轮纹病 | 600-1000倍液 | 喷雾 |
1.本品防治苹果树轮纹病,应于发病初期(苹果幼果期)施药,可用药2次,间隔7—10天1次;防治猕猴桃褐斑病,应于发病前或初期进行常规喷雾,视病害发生情况可用药2次,间隔10—14天1次。2.施用本品应选在晴天、风小时进行,要求喷雾均匀周到。3.在推广使用前,应先在猕猴桃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。4.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;在猕猴桃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。
本品属苯并咪唑类杀菌剂,具有内吸、预防和治疗作用。它在植物体内转化为多菌灵,干扰菌的有丝分裂中纺锤体的形成,影响细胞分裂。用于防治苹果树轮纹病、猕猴桃褐斑病。
1.本品不可与含铜药剂等物质混合使用。2.不能长期单一使用本品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病原菌抗药性的产生。3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、口罩等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。4.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,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。5.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;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。6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。
1.中毒症状表现为皮肤、眼结膜和呼吸道受刺激引起结膜炎和角膜炎,炎症消退较慢。2.若不慎接触皮肤和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3.若误服,应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,可立即催吐、洗胃。洗胃时,应注意保护食管和气管。
1.本品应贮存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之处,远离水源和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2.运输时,严防潮湿和日晒,不可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同贮同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