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氯·辛硫磷PD20086193
- 登记证号
- PD20086193
- 农药名称
- 高氯·辛硫磷
- 农药类别
- 杀虫剂
- 剂型
- 乳油
- 毒性
- 中等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20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山东曹达化工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8-12-29
- 批准日期
- 20%
中等毒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高效氯氰菊酯1.5%
辛硫磷18.5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甘蓝 | 菜青虫 | 33-51毫升/亩 | 喷雾 |
1、本品应于菜青虫发病初期施药效果更好。大风或预计一小时降雨,请勿施药。 2、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,所以田间喷雾,最好在傍晚和夜间施用。
本品为有机磷和菊酯类复配的杀虫剂,以触杀和胃毒为主,无内吸作用,防治甘蓝菜青虫有较好的效果。
(1)产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最多使用3次。 (2)该药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。 (3)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 (4)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(5)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。 (6)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 (7)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并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症状表现为: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双手颤抖,全身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[1]用阿托品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[2]用解磷定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[3]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粮食、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