草甘膦铵盐PD20086175
- 登记证号
- PD20086175
- 农药名称
- 草甘膦铵盐
- 农药类别
- 除草剂
- 剂型
- 可溶粒剂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68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镇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8-12-29
- 批准日期
- 68%
- 备注
- 草甘膦铵盐含量:75.7%。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草甘膦68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柑橘园 | 杂草 | 100-200克/亩 | 定向茎叶喷雾 |
| 非耕地 | 杂草 | 100-160克/亩 | 茎叶喷雾 |
1.在杂草生长旺盛期,每亩用清水(20~30)公斤将规定量药剂稀释溶解后,均匀喷施于杂草茎叶上。 2.本品在柑桔园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
本品是内吸、传导型、灭生性除草剂,杂草生长旺盛期茎叶喷雾处理,通过叶面吸收,传导到根部。杀草谱广,对一年生、多年生杂草有杀灭作用,药液接触土壤失去活性。
1.本品喷雾时,切勿将药液喷洒到作物上,以免产生药害。在柑橘园对杂草进行定向喷雾,勿喷到柑橘树绿色部位。 2.本品必须在杂草出苗后作茎叶喷雾处理,对未出土的杂草无效。 3.稀释药剂时需用清水,否则会降低药效。 4.本品已含有天然高效助剂,施药时不必再加入其它助剂。 5.本品使用时应穿防护用品,施药后用清水冲洗。
1.皮肤和眼睛接触药液后,要用大量清水冲洗。冲洗时间不小于15分钟,并请医生诊治。 2.误食本品应立即催吐,而后喝入水或牛奶,严重者立即送医,无专门解毒药,需对症治疗。
本品应密封贮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,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。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储存。
草甘膦铵盐含量:75.7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