吡虫啉PD20086158
- 登记证号
- PD20086158
- 农药名称
- 吡虫啉
- 农药类别
- 杀虫剂
- 剂型
- 原药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98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河北省衡水北方农药化工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8-12-29
- 批准日期
- 98%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吡虫啉98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本品只可用于加工制剂,不能直接用于农作物病害的防治,或直接使用于其它场所。
本品是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,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,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,无交互抗性问题,本品只可用于制剂加工,不能直接用于农作物病害的防治。
1、操作时应注意安全防护,配戴防护面罩,戴防毒口罩,穿操作服、防护胶靴、胶手套等防护用品,工作中不准吸烟、饮水进食,工作时不要用手直接擦拭面部。 2、剩余药剂要妥善保管,不要污染水源及其它区域,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,应统一收回保管,统一销毁。 3、本品为白色,用纸板桶包装,开启时注意安全防护,用专用工具小心开启,不要用力过猛,以免药物撒出。 4、万一泄漏或遗洒先断漏源,用砂土和其它不燃性物质隔绝,送废物处理车间集中处理。万一失火,应在上风向灭火,灭火剂:雾状水、泡沫、干粉、二氧化碳、砂土。 5、切勿污染水源。
中毒症状:经口毒性低,无中毒报道,该原药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,对皮肤无刺激作用。 急救措施:如药液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,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重者就医;吸入:将病人移到清新空气处,如果刺激不断发生,携此标签请医生诊治。误服:请医生诊治,无特效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
*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水源与居民区、热源。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,垛码高度不超过两米,且有防渗潮垫,不应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及其它易燃、易爆品同贮同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