苄嘧·苯噻酰PD20086150
- 登记证号
- PD20086150
- 农药名称
- 苄嘧·苯噻酰
- 农药类别
- 除草剂
- 剂型
- 可湿性粉剂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53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南通金陵农化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8-12-29
- 批准日期
- 53%
- 备注
- 2023年1月19日,变更原持有人浙江平湖农药厂。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苄嘧磺隆4%
苯噻酰草胺49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水稻抛秧田 |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| 50-60克/亩(南方地区) | 药土法 |
本品应于水稻抛秧后5-7天(秧苗已立苗),稗草1叶期,拌细土撒施,保证田间水深3-5厘米,最好淹没稗草心叶,但不能淹没水稻心叶,药后保水5-7天。
本品是一种水稻田除草剂,能有效防除稗草、千金子、异型莎草、泽泻、鸭舌草、牛毛毡、矮慈姑、节节菜、眼子菜、陌上菜等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。
1.使用本品防除稗草应掌握在二叶一心期前,以防草龄大影响防效。 2.施药后水层不宜过深,严禁水层淹过水稻心叶。 3.漏水田要先堵漏后用药,以保证药效。 4.一季作物使用本品最多1次。 5.使用时要遵守《农药安全使用规定》,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用后用肥皂洗手,并将施药器具清洗干净。 6.清洗是要器械等的污水,不可污染地下水源、河塘等各种水域,避免对环境中其他生物造成危害。
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再携标签就医;不慎吸入,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,保持呼吸通畅;如误服中毒,给患者喝大量的食盐水使药剂吐出,并送医院对症治疗。
本品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贮存与混运,远离儿童;应贮存在通风、干燥、避光处,远离火种、热源,严防潮湿和日晒;搬运轻放轻拿,严禁脚踏、重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