毒死蜱PD20086127
- 登记证号
- PD20086127
- 农药名称
- 毒死蜱
- 农药类别
- 杀虫剂
- 剂型
- 乳油
- 毒性
- 中等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40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海南正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8-12-29
- 批准日期
- 40%
- 备注
- 2024年2月4日,变更原持有人海南正业中农高科股份有限公司。
中等毒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毒死蜱40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柑橘树 | 矢尖蚧 | 1000-2000倍 | 喷雾 |
| 苹果树 | 棉蚜 | 1600-2000倍 | 喷雾 |
1. 本品应于苹果绵蚜发生期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; 2. 本品应于柑橘树矢尖蚧发生初期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; 3. 本品对烟草敏感,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烟草上;以防产生药害。 3.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4. 产品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8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4次。 5. 产品在柑橘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。 6. 施药结束后设立警示标志,24小时内人畜禁止入内。
本品为硫逐磷酸酯类杀虫剂,属胆碱酯酶抑制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和熏蒸作用。在叶片上的残留期不长,但在土壤中的残留期则较长,对地下害虫的防效好。在推荐剂量下对作物安全。
1. 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。2. 禁止毒死蜱在蔬菜上使用。3. 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 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4.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5. 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理的杀虫剂交替使用。6.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7.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症状: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,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,轻度中毒,全身不适,头痛、头昏、无力、视力模糊、呕吐、出汗、流涎、嗜睡等,有时有肌肉震颤,偶有腹泻。中度中毒: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、腹痛、烦躁不安、抽搐、呼吸困难等。重度中毒:癫痫样抽搐。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误 服者立即发病。 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。洗胃时,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。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储运。
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