吡嘧磺隆PD20086120
- 登记证号
- PD20086120
- 农药名称
- 吡嘧磺隆
- 农药类别
- 除草剂
- 剂型
- 可湿性粉剂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10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黑龙江五常农化技术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8-12-29
- 批准日期
- 10%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吡嘧磺隆10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移栽水稻田 | 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| 15—20克/亩 | 药土法 |
水稻移栽5—7天后,每公顷用本品225—300克(每亩用15—20克),将药剂与细潮土或细潮砂混拌均匀后制成药土,一年生阔叶杂草和莎草科杂草基本出齐后,均匀地撒入田中,保持水层5—7厘米,5—7天以后正常管理。每季最多施药1次。
本品为磺酰脲类高活性内吸选择性除草剂,主要用于水稻移栽田防除鸭舌草、牛毛草、泽泻、四叶萍、异型莎草等一年生阔叶杂草和莎草科杂草。
1.施药时或施药后的田水对阔叶作物有伤害,应予注意。2.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,废弃物要妥善处理,不能随意丢弃,也不能作他用。3.施药时穿长衣长裤、靴子、戴手套、眼镜、戴口罩等;此时不能吸烟、饮水等;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。4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。
中毒症状为:皮肤红肿、恶心、头痛、呕吐。 急救措施:皮肤沾染速用清水冲洗干净。溅入眼内,用清水清洗至少15 分钟,严重时就医,误食可饮大量水催吐、并送医院救治。对症治疗,无特效解毒剂。
本品应贮存于阴凉、通风、干燥处,远离火源、热源及儿童存放,并加锁;不得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和饲料混贮混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