硫磺·三环唑PD20086119
- 登记证号
- PD20086119
- 农药名称
- 硫磺·三环唑
- 农药类别
- 杀菌剂
- 剂型
- 悬浮剂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45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东莞市瑞德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8-12-29
- 批准日期
- 45%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三环唑5%
硫磺40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水稻 | 稻瘟病 | 100-150克/亩 | 喷雾 |
防治穗颈瘟,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3天,于发病前或发病初期用药,视病情及作物生育期隔7-10天再用药一次。
本品具有较强的内吸性及保护性,能迅速被水稻根、茎、叶吸收,并输送到稻株各部。抗冲刷力强,喷药一小时遇雨不需补喷药。主要是抑制孢子萌发和附着孢形成,从而有效地阻止病菌侵入和减少稻瘟病菌孢子的产生。
1.配药和施药时,应穿防护服,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,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,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,洗净手、脸和被污染的皮肤。 2.施药前、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,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,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。 3.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喷出,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,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。 4.不宜与硫酸铜等金属盐药剂混用。 5.防治穗颈瘟,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3天。 6.每季最多使用3次,安全间隔期20天。 7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
中毒症状:对皮肤、粘膜刺激性较强,接触农药的部分可引起接触性皮炎。 本品急救措施: 本品如误入眼睛,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;如接触皮肤,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;误食者立即催吐、洗胃、导泻、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。忌油类食物,禁酒。
应放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,勿与食品、饲料以及医药混放,远离儿童及家畜,并加锁保存,以免误服。运输农药时,应先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;搬运时要轻拿轻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