精吡氟禾草灵PD20086074
- 登记证号
- PD20086074
- 农药名称
- 精吡氟禾草灵
- 农药类别
- 除草剂
- 剂型
- 乳油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15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永农生物科学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8-12-29
- 批准日期
- 15%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精吡氟禾草灵15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冬油菜田 |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| 50-70毫升/亩 | 茎叶喷雾 |
施药适期为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-5叶期。每亩兑水30-50公斤,茎叶喷雾。本剂对禾本科以外的杂草无效。
本品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苗后茎叶喷雾处理除草剂,在冬油菜田可有效防除一年生禾本科杂草。
1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。2、一般在施药后数天杂草即可出现中毒症状,表现为停止生长,芽和节间出现枯斑,叶片发紫变黄,至15天以后开始枯死,请不要误解和重复用药。3、高温干旱或杂草苗大时,用药量、兑水量均用高限。4、对水稻、小麦、玉米等禾本科作物有药害,药液切勿飘移到上述作物田。5、施药时穿长衣长裤、戴口罩、手套等;此时不能吸烟、饮水等;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。6、清洗器具的废水,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;废弃物要妥善处理,不能随意丢弃,也不能做他用。7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。
眼睛溅药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在误服时,应多喝水后立即催吐,然后送医院对症治疗。如皮肤接触时,用清水及肥皂清洗干净。
贮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。远离火源、热源及儿童存放,并加锁。不要与食物、饮水、饲料、化肥等同贮同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