辛硫磷PD20086046
- 登记证号
- PD20086046
- 农药名称
- 辛硫磷
- 农药类别
- 杀虫剂
- 剂型
- 颗粒剂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3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南阳新卧龙生物化工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8-12-28
- 批准日期
- 3%
- 备注
- 2022年04月02日,变更原持有人鹤壁正午阳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。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辛硫磷3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玉米 | 玉米螟 | 250-350克/亩 | 喇叭口撒施 |
| 花生 | 地下害虫 | 6000-8000克/亩 | 沟施 |
1、防治地下害虫:(1)用本品加细沙或细土10-20千克拌匀,在耕地时撒施或播种时沟施;(2)根侧追施,距作物10-15厘米,沿垄开沟或挖穴,深度5-10厘米,施药后覆土。 2、防治玉米螟:用本品加细沙或炉渣2-4倍拌匀,于玉米心叶期施入喇叭口中,对玉米螟(钻心虫)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 3、本品用于防治花生地下害虫安全间隔期28天,每个作物周期用药1次;防治玉米螟,于玉米大喇叭口期施药1次。
本品是有机磷杀虫剂,乙酰胆碱酯酶拟制剂。以触杀和胃毒作用为主。用于防治花生地下害虫和玉米螟。
1、 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,以免降低药效。 2、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、鸟类等有毒,使用时注意防护,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、桑园及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 3、由于辛硫磷对玉米、高粱敏感,防治玉米螟时应严格控制用量,最好加细沙或炉渣2-4倍拌匀后再施用。 4、施药过程中不要进食和吸烟,施药后要洗净手、脸等裸露部位。 5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 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7、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能随意丢弃。
1、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、头晕、恶心、呕吐、多汗、视力模糊、瞳孔缩小等。 2、如本品触及皮肤、眼睛等部位,可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 3、误服,可用阿托品、解磷定进行急救,并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就医治疗。
1、本品易光解,应贮存在避光、防潮、阴凉、通风处。置于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 2、贮存和运输时,不得与食品、饮料及饲料混装混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