苄·乙PD20086044
- 登记证号
- PD20086044
- 农药名称
- 苄·乙
- 农药类别
- 除草剂
- 剂型
- 可湿性粉剂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18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江西正邦作物保护股份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8-12-28
- 批准日期
- 18%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乙草胺14%
苄嘧磺隆4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水稻移栽田 | 一年生杂草 | 30-43.7克/亩 | 毒土法 |
本品于水稻移栽后5-7天(稻苗完全缓苗后,稗草1叶1心期前),每亩使用湿润细沙10-15公斤,与药剂搅匀后,均匀撒施,施药时田间中应保持3厘米左右水层,并保水5-7天。此间只能灌水,不能排水。
本品是由高效磺酰脲类苄嘧磺隆、酰胺类乙草胺混配而成的除草剂,具有杀草谱广,用量低、持效期较长的特点,可防除移栽田中一年生杂草。
1. 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1次。 2. 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,以免影响药效。 3.本品仅限于长江流域及其以南的水稻大苗移栽田使用。 4.本品对鱼有毒,养鱼田禁止使用,不要污染鱼塘。用过的包装袋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5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6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。
若不慎将药液溅入眼睛中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;皮肤接触时,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;如不慎中毒,应立即携带本标签送医院请医生对症治疗,暂无特效解毒剂。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、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