氰戊·辛硫磷PD20086019
- 登记证号
- PD20086019
- 农药名称
- 氰戊·辛硫磷
- 农药类别
- 杀虫剂
- 剂型
- 乳油
- 毒性
- 中等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30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安徽金土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8-12-28
- 批准日期
- 30%
中等毒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氰戊菊酯5%
辛硫磷25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棉花 | 棉铃虫 | 40-60毫升/亩 | 喷雾 |
| 棉花 | 蚜虫 | 33-50毫升/亩 | 喷雾 |
1、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棉铃虫低龄幼虫钻蛀期、棉蚜始盛期施药,防治效果较佳。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1次,可连续用药3次。 2、在棉花作物上每季最多使用3次,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。 3、最好在傍晚施药,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复配杀虫剂,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。可杀死棉花作物上的棉铃虫幼虫,宜在幼虫早期施药,对棉花棉铃虫防治效果较好。
1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 2、禁用于茶树,使用时防止药液漂移到茶叶作物上。 3、药液要随配随用,不能与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。 4、本品对蜜蜂、鱼虾、家禽等毒性高,使用时注意不要污染河流 、池塘、 桑园、养蜂场。 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6、辛硫磷对高粱、黄瓜、菜豆、甜菜等敏感,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。 7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。 8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呼吸麻痹等。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食或不慎吸入应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就治,若判断为辛硫酸中毒为主,可使用阿托品、解磷定,清醒时才能引吐,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若判断为氰戊菊酯中毒为主,无特效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
1、本品应置于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避光保存。 2、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 3、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