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·甲·硫磺PD20086016
- 登记证号
- PD20086016
- 农药名称
- 福·甲·硫磺
- 农药类别
- 杀菌剂
- 剂型
- 可湿性粉剂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50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一帆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8-12-28
- 批准日期
- 50%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硫磺20%
甲基硫菌灵15%
福美双15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辣椒 | 炭疽病 | 42-84克/亩 | 喷雾 |
在青椒炭疽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,采用常规喷雾法,亩喷药液60千克,将药液均匀喷布于辣椒树和叶片正反面。药后4~5天再次喷药。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福·甲·硫磺可湿性粉剂是在甲基硫菌灵的基础上三元复配加工而成的;作用点位多的特点,是一种低毒的内吸性杀菌剂。
1、使用时应严格遵守《农药安全使用规定》,注意安全防护。在气温较高季节,应在早、晚施药,避免中午施药而产生药害。 2、本品对鱼有毒,防止污染鱼塘、河流。对蚕毒性大,蚕桑区慎用。 3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 4、安全间隔期为10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-2次。 5、硫磺对黄瓜、大豆、马铃薯、桃、李树、葡萄等敏感,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。 6、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症状:皮肤、眼结膜和呼吸道受刺激引起结膜炎和角膜炎,炎症消退较慢。如有接触要立刻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对症治疗,误食立即催吐、洗胃。
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同贮同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