啶虫脒PD20086001
- 登记证号
- PD20086001
- 农药名称
- 啶虫脒
- 农药类别
- 杀虫剂
- 剂型
- 乳油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5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河北省农药化工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8-12-28
- 批准日期
- 5%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啶虫脒5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芹菜 | 蚜虫 | 24-36毫升/亩 | 喷雾 |
| 苹果树 | 蚜虫 | 2500-4000倍液 | 喷雾 |
1.于芹菜和苹果树蚜虫始盛期用药,兑水均匀喷雾,喷雾要均匀周到。 2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3.在苹果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,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;在芹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。
该产品为吡啶类化合物,具有较强的触杀、胃毒及较好的渗透作用。本品对苹果树蚜虫、芹菜蚜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
1.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,穿防护服、戴防护手套、口罩等,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,使用中不准吸烟、饮水、进食,使用后要及时清洗手、脸等暴露部位并更换衣物。 2.施药时应注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,尽量避开蜂群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、池塘附近使用。剩余药液要妥善保管,施药后将器械清洗干净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。不要污染水源及其它非目标区域。 3.使用过的空包装,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,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。 4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 5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。
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就医。接触皮肤:脱去污染的衣物,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,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。眼睛溅入: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。吸入:立即离开施药现场,转移至空气清新处。误服:立即停止服用,用清水充分漱口后并携标签就医,本品无特殊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保存。垛码高度不超过两米,不应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及其它易燃、易爆品等同贮同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