乙草胺PD20086000
- 登记证号
- PD20086000
- 农药名称
- 乙草胺
- 农药类别
- 除草剂
- 剂型
- 水乳剂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40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江苏省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8-12-28
- 批准日期
- 40%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乙草胺40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夏大豆田 |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| 150-200毫升/亩(其它地区) | 土壤喷雾 |
| 夏大豆田 | 部分阔叶杂草 | 150-200毫升/亩(其它地区) | 土壤喷雾 |
| 夏玉米田 |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| 150-200毫升/亩(其它地区) | 土壤喷雾 |
| 夏玉米田 | 部分阔叶杂草 | 150-200毫升/亩(其它地区) | 土壤喷雾 |
| 春大豆田 |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| 250-300毫升/亩(东北地区) | 土壤喷雾 |
| 春大豆田 | 部分阔叶杂草 | 250-300毫升/亩(东北地 区) | 土壤喷雾 |
| 春玉米田 |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| 250-300毫升/亩(东北地区) | 土壤喷雾 |
| 春玉米田 | 部分阔叶杂草 | 250-300毫升/亩(东北地区) | 土壤喷雾 |
1、播种后1~3天进行土壤封闭处理。土壤商情好有利于药效发挥。 2、黄瓜、水稻、菠 菜、小麦、韭菜、谷子、高粱不宜用该药,水稻秧田绝对不能用,防止施药产生漂移。
本品为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,能被杂草的幼芽和幼根吸收。
1、乙草胺只对萌芽出土前杂草有效,只能作土壤处理剂使用。 2、沙质土壤用药量要低一些,否则易出现药害;含有机质多的粘土用药量要适当增加,以保证药效。 3、施药时应穿戴好手套等防护用品,使用后用肥皂洗净手和脸。 4、安全间隔期及施药次数:播种时施药一次,无安全间隔期。 5、未用完的药剂应盖好瓶盖贮存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。孕妇请勿接触。
无全身中毒症状,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
储存于阴凉干燥及小孩拿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,使用过的空容器严禁存放食品。不得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混放或同贮同运。确保不淋雨、不损坏、不泄漏。装卸过程中要轻搬轻放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