咪唑乙烟酸PD20085995
- 登记证号
- PD20085995
- 农药名称
- 咪唑乙烟酸
- 农药类别
- 除草剂
- 剂型
- 微乳剂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5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8-12-28
- 批准日期
- 5%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咪唑乙烟酸5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春大豆田 | 一年生杂草 | 100-140毫升/亩 | 土壤或茎叶喷雾 |
1、最佳使用时期:苗后早期,请在大豆1-2复叶或杂草2-4叶期前施药。 2、喷雾要均匀,避免重喷、漏喷,切勿采用飞机高空喷药或超低容量喷雾器施药。 3、施药时注意风向风速,勿飘移到敏感作物上,以防造成药害。
本品属咪唑啉酮类选择性除草剂,可通过植物的根、茎、叶吸收,并通过木质部和韧皮部传导,积累于植物分生组织内,破坏蛋白质合,使植物生长受到抑制而死亡。豆科植物吸收药剂后,能在体内快速分解。用于苗前土壤封闭和苗后茎叶喷雾处理,防除春大豆一年生杂草有较好的效果。
1、产品在大豆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。严格按推荐剂量使用,后茬不宜种植马铃薯、甜菜、油菜等敏感作物。 2、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避免污染水源。 3、本产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 4、使用本品时使应穿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;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5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 6、用过的容器应做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症状:对皮肤、眼有刺激作用。 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。若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饲料、饮料、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