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氯·毒死蜱PD20085977
- 登记证号
- PD20085977
- 农药名称
- 高氯·毒死蜱
- 农药类别
- 杀虫剂
- 剂型
- 乳油
- 毒性
- 中等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15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8-12-28
- 批准日期
- 15%
中等毒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毒死蜱13.5%
高效氯氰菊酯1.5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柑橘树 | 潜叶蛾 | 800-1200倍液 | 喷雾 |
| 棉花 | 棉铃虫 | 70-90毫升/亩 | 喷雾 |
1.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均匀喷雾,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。 2.本品防甜菜夜蛾时,因为该虫体壁厚,排泄效应快,抗药性强,防治上一定要掌握及早防治,在初卵幼虫未为害前喷药防治,喷药应在傍晚进行。 3.本品防美洲斑潜蝇时在产卵盛期至孵化初期均匀喷雾。 4.本品用于防柑橘潜叶蛾时应在产卵高峰期时均匀喷雾,隔7天左右再防治一次。 5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4.本品在柑橘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40天,每季最多使用1次;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 5.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,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。
本品具有较强的触杀、胃毒和熏蒸作用。对黄瓜美洲斑潜蝇、十字花科蔬菜甜菜夜蛾、柑橘树潜叶蛾、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
1、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。 2、本品由菊酯类农药与有机磷类农药混配而成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 3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 4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 5、严禁鸡、鸭等禽类进入用药区域。 6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7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 8、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表现为:头痛、头昏、无力、视力模糊、呕吐、出汗、腹痛、烦燥不安、抽搐、呼吸困难等,有时有肌肉震颤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,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,.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治疗时医生应注意防止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。洗胃时,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。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