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霜·百菌清PD20085968
- 登记证号
- PD20085968
- 农药名称
- 甲霜·百菌清
- 农药类别
- 杀菌剂
- 剂型
- 可湿性粉剂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72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8-12-28
- 批准日期
- 72%
- 备注
- 2023年9月11日,变更原持有人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。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百菌清64%
甲霜灵8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葡萄 | 霜霉病 | 800-1000倍液 | 喷雾 |
抓住病菌初侵染的关键时期喷药,每隔7-10天喷一次,连喷2-3次;喷雾须均匀周到,叶子的正反两面均要喷到。
本品属保护和治疗作用的内吸性杀菌剂,可被植物的根、茎、叶吸收,并随植株体内水份运转而转移到植物的各器官,可以作茎叶处理和土壤处理,对葡萄霜霉病有效。在植物表面有良好的粘着性,耐雨水冲刷,有较长的药效期。
1.配药和施药时,应穿防护服,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,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,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,洗净手、脸和被污染的皮肤。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 2.施药前、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。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,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。 3.开启封口应小心药粉喷出,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。 4.对鱼有毒,药液不能污染鱼塘和水域。 5.不能与石硫合剂、波尔多液等碱性物质混用。 6.梨、柿、桃、梅和苹果树等会发生药害。 7.每季最多使用2次,安全间隔期14天。
中毒症状:皮肤、眼粘膜和呼吸道受刺激引起结膜炎和角膜炎,炎症消退较慢。 急救措施:本品如误入眼睛,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,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;如接触皮肤,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;如误服可服活性炭催吐,尚无特效解毒剂,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。
本品贮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,并远离火源;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;要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,以免误服;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,轻拿轻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