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硫·福美双PD20085948
- 登记证号
- PD20085948
- 农药名称
- 甲硫·福美双
- 农药类别
- 杀菌剂
- 剂型
- 可湿性粉剂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40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四川省新兰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8-12-28
- 批准日期
- 40%
- 备注
- 2023年7月9日,变更原持有人四川省兰月科技有限公司。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甲基硫菌灵15%
福美双25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西瓜 | 枯萎病 | 300-400倍液 | 灌根 |
稀释本品后:苗床期灌根,每平方米3-4公斤药液;幼苗期灌根,每株0.3公斤药液;成株期灌根,每株0.5公斤药液;连续施用预防期,间隔10天,病害发生及严重期,间隔5-7天。施后6小时内遇雨应补施。
本品具保护和治疗双重功效,药效持效期较长,能有效预防有害病菌的入侵和杀死已入侵的有害病菌。对西瓜下述病害症状有明显的防效:①幼苗近地面处茎基部萎缩成线状而倒伏;②叶片萎蔫,茎蔓基部萎缩变褐,并出现纵裂,潮湿时伴有液体流出,最后导致整株死亡;③叶片、果实上出现圆形或椭圆形凹陷水渍状病斑,干燥时叶易破碎穿孔、果实易龟裂等。
1、每季最多使用2次,安全间隔期14天。 2、不能与铜、汞制剂及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或者前后紧接使用。 3、使用过程中应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杀菌剂轮换使用。 4、施药时注意个人防护,施药后注意清洗,如沾染药液应及时冲洗。 5、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 6、本品对部分鱼类有毒,水产养殖区附近慎用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内清洗施药器具。 7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
误食者应迅速催吐、洗胃,忌油类食物,禁酒。并送医院进行对症治疗。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,立即用肥皂及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,严重者及时就医。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