咪鲜胺PD20085935
- 登记证号
- PD20085935
- 农药名称
- 咪鲜胺
- 农药类别
- 杀菌剂
- 剂型
- 乳油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25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山东省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8-12-28
- 批准日期
- 25%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咪鲜胺25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芒果树 | 炭疽病 | 500-1000倍液 | 喷雾 |
| 芹菜 | 斑枯病 | 50-70毫升/亩 | 喷雾 |
1. 本品应于病害发生前或发生初期使用,喷雾要均匀周到。 2. 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它作物上,以防产生药害。 3.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本品为新一代咪唑类杀菌剂,具有保护、治疗和铲除作用,并具有一定的传导性能,通过抑制病菌侵染酶的生成而达到较好的预防和治疗效果。
1. 产品在芒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2.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3. 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避免污染水源。4.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5.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及暴露部分皮肤。6.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。7.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,请及时就医。8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对皮肤、眼有刺激症状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送医院催吐、洗胃并对症治疗。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