己唑醇PD20085926
- 登记证号
- PD20085926
- 农药名称
- 己唑醇
- 农药类别
- 杀菌剂
- 剂型
- 微乳剂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5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连云港立本作物科技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8-12-28
- 批准日期
- 5%
- 备注
- 2023年2月15日,变更原持有人连云港立本作物科技有限公司。2024年2月4日,变更原持有人内蒙古灵圣作物科技有限公司。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己唑醇5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梨树 | 黑星病 | 1000-1250倍液 | 喷雾 |
| 苹果树 | 白粉病 | 1000-1250倍液 | 喷雾 |
1.于病害发病初期喷雾施用,视病害发生情况间隔10-14天可再施用一次,可连续使用2-3次。 2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3.本品在苹果树、梨树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季最多使用3次。
本品属唑类杀菌剂,是甾醇脱甲基化抑制剂,对真菌尤其是担子菌和子囊菌引起的病害有保护和治疗作用。
1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。 2、配药时应戴好橡胶手套、口罩。用量具按规定称取药液,不得任意增加用量。严禁用手搅拌。 3、使用本品时必须佩戴口罩、穿戴防护服和手套、胶靴。操作时禁止吸烟、喝水、吃东西,每天喷药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,施药后及时洗手、脸等。 4、施药场地施药当天及施药后58天内禁止孕期、哺乳期妇女及儿童进入,严禁家畜进入。 5、用药结束,及时清洗喷雾器,清洗药械的污水应选择安全的地点妥善处理,不准随地泼洒,不得污染鱼塘和水源。使用过的空瓶、剩余药剂要妥善保管和处理,不得随意丢弃。 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7、废弃物应妥善处理,不能乱丢乱放,也不能做他用。
急救措施: 眼睛溅药,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; 皮肤接触到药液,立即用清冲洗干净。 吸入应马上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。呼吸困难时给输氧,就医。 若误服,立即携此标签,将病人送入医院急救,如进行洗胃,应防止呕吐物进入呼吸道,考虑使用活性炭和泻药,按病症状治疗。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种和热源。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