草甘膦PD20085902
- 登记证号
- PD20085902
- 农药名称
- 草甘膦
- 农药类别
- 除草剂
- 剂型
- 可溶粉剂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30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海南正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8-12-28
- 批准日期
- 30%
- 备注
- 2024年2月4日,变更原持有人海南正业中农高科股份有限公司。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草甘膦30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柑橘园 | 一年生杂草 | 150-250克/亩 | 杂草生长旺盛期喷雾 |
| 柑橘园 | 多年生杂草 | 250-500克/亩 | 杂草生长旺盛期喷雾 |
1.施药时期宜掌握在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。 2.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 ,施药后4小时内遇中雨或大雨可能 会降低药效,要考虑补喷。
本品系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,杀草普广。其作用原理主要通过抑制植物体内 烯醇丙酮基莽草素磷酸合成酶,从而抑制莽草素向苯丙氨酸、酪氨酸及色氨酸的转 化,使蛋白质的合成受到干扰导致植物死亡。药剂能在同一植株的不同分蘖间 进行传导。本品入土后很快与铁、铝等金属离子结合而失去活性。本品在土壤微生 物作用下很容易被分解为二氧化碳、硝酸盐、磷酸盐和水等天然物质,所以植物根 部不能吸收,对土壤中潜藏的植物种子无杀伤作用,不妨碍种子的萌芽生长。对后 茬作物没有影响。
1.为避免抗药性的产生,建议与其它除草剂轮换使用。2.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, 施药时防止药液漂移到柑橘树幼嫩叶片及临近作物的茎叶上,以免产生药害;3.施 药后5天内勿割草、放牧和翻地等。4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长衣长裤、手套等,避免 药液直接接触皮肤和吸入药液;施药期间不可进食、饮水等;施药后及时洗干净手 脸等。5.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。剩余药液和废弃包装物不得 随意丢弃,应妥善处理。也不能做他用。6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 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 离水产养殖区施药。7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。
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用大量清水冲 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立即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尚无特效解毒剂。若摄入量大,病人 十分清醒,可用吐根糖浆诱吐,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。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本品不能用金属制 成的镀锌容器盛装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保存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 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