烟嘧磺隆PD20085897
- 登记证号
- PD20085897
- 农药名称
- 烟嘧磺隆
- 农药类别
- 除草剂
- 剂型
- 原药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95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淄博新农基作物科学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8-12-28
- 批准日期
- 95%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烟嘧磺隆95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本品为磺酰脲类玉米田除草,能防除玉米田多种一年生杂草。本品只能用于制剂加工,不能直接用于农田或其它功能。
1.操作时,穿防护服、戴防毒面具、橡胶手套等,避免吸入粉尘。操作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,操作结束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。 2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。 3.清洗器具的废水,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烟嘧磺隆对眼、皮肤、粘膜有轻微刺激作用,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、痉挛、恶心、呕吐等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溅入眼睛中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皮肤接触时,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。误服催吐并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,对症治疗,洗胃时,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。
1.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 2.本品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食具、粮食等同贮同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