丁草胺PD20085863
- 登记证号
- PD20085863
- 农药名称
- 丁草胺
- 农药类别
- 除草剂
- 剂型
- 原药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94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8-12-28
- 批准日期
- 94%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丁草胺94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无
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,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。本品是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。主要通过杂草幼芽和幼小的次生根吸收,抑制体内蛋白质合成,使杂草幼株肿大、畸形,色深绿,最终导致死亡。
1.接触本品应穿戴防护衣服和手套、防毒口罩,避免吸入药剂。工作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等。工作结束后用肥皂和清水洗脸、手和裸露部分。 2.加工车间应保持清洁整齐,注意防火,防止泄漏,防尘。 3.泄漏处理:隔离泄漏污染区,限制出入。切断火源。建议应急人员戴防尘口罩,穿防护服。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。小量泄漏:避免扬尘,小心扫起,收集运到废弃物处理场所处置;大量泄漏:收集回收或运到废弃物处理场所处置。 4.清洗器具的废水,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;废弃物不能随意丢弃,也不能做他用。 5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。
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。 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到通风处。溅入眼睛中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皮肤接触时,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。 如误服,无解毒药,对症治疗。
应贮存在通风、干燥、防雨的仓库中,远离热源或火源。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场所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饲料、种子、饮料、粮食等同贮同运。贮运时,严防潮湿和日晒。运输前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,密封。运输过程中确保容器不泄漏,不倒塌,不坠落,不损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