丁·扑PD20085806
- 登记证号
- PD20085806
- 农药名称
- 丁·扑
- 农药类别
- 除草剂
- 剂型
- 乳油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40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吉林市绿盛农药化工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8-12-28
- 批准日期
- 40%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丁草胺30%
扑草净10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水稻旱育秧田 | 多种一年生杂草 | 267-333毫升/亩 | 旱育秧播种盖土后喷雾 |
水稻播种覆土后,每100平方米用药量对水15千克左右,拌匀后均匀喷洒于苗床。
本产品由丁草胺原药、扑草净原药及适宜的乳化剂混配而成,可有效地防除水稻苗床单双子叶杂草。
1、苗床上禁留积水,以免发生药害。 2、苗床施药前要浇透水,水稻秧苗三叶期前床土要保持湿润,防止干燥,秧田覆土厚度不能薄于0.5厘米,覆土不能用沙代替。 3、严格掌握用药量,施药均匀,不重不漏。 4、施药器具不要在池塘、水渠中冲洗,以免污染其它作物。 5、本品对鱼毒性较强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使用后的田水也不能排入鱼塘。 6、本产品具有可燃性,应在空气流通处操作。使用本产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,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7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
本产品对皮肤、眼睛、呼吸道有刺激作用。避免眼睛、皮肤接触药液,溅到眼睛、皮肤上及时用清水或肥皂水冲洗,严重时送医院治疗。误服应立即催吐并及时携带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。
本产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。